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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处方药 医保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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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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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蜜炼川贝枇杷膏
蜜炼川贝枇杷膏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生产企业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157

国药准字Z440223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用法用量

剂量应个体化。只能通过雾化器给药。 成人及20kg以上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1个小瓶即5mg(2ml)的药液,可以每日给药3次。 20kg以下的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半个小瓶即2.5mg(1ml)的药液。每日最多可给药4次。 给药控制: 因为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经常不正确,因此应当定期检查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 使用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方法: 握住单剂量小瓶,使瓶口向上,拧动瓶盖以开启瓶盖。 将小瓶中溶液挤入雾化器贮液器中。 本品可在雾化器中稳定存放24小时。 开封后,其中的单剂量药液应在3个月内使用。

口服,一次22g(约一汤匙),一日3次。

副作用

对硫酸特布他林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药理作用

不良反应的程度和剂量相关。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全身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大多数不良反应报告是拟交感神经胺类的特性反应,一般在用药1-2周后逐渐消退。

注意事项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毒症、未经治疗的低钾血症及易患窄角性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当本品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剂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钾血症。因此,对高危患者应监测血清钾的浓度,特别是在用高剂量硫酸特布他林治疗严重哮喘时。 β2受体激动剂可引起高血糖,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时应监测血糖。 应告知患者,如果原先有效的剂量不再产生相同的缓解作用,则应咨询医生。这可能是哮喘加重的征兆,可能需要其它治疗。 对18个月以下的儿童的治疗可能并不总有良好的效果。 急性治疗哮喘可能致氧分压进一步降低。在一些病例,有报道在眼部曾单用过异丙托铵喷雾剂或联合使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发生眼睛异常(如散瞳、眼内压增高、窄角性青光眼、眼睛疼痛)。由于结膜或角膜肿胀所致的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线模糊、虹视或色视现象、同时伴有眼睛发红可能是发生窄角性青光眼的症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给予缩瞳剂并及时咨询专科医生。若硫酸特布他林被意外弄进眼睛,应用水冲洗眼睛。 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见特布他林对此有影响。 运动员慎用。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老年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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