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吡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洛昔康 |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565 |
国药准字H200102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类风湿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如关节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退行性关节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成人骨关节炎7.5-15mgqd。类风湿性关节炎15mgqd,根据治疗反应,剂量可减至7.5mg/日。晚期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剂量不应高于7.5mg/日。 |
|
副作用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出现哮喘、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类风湿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如关节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退行性关节炎)。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本品为烯醇酸类非甾体抗炎药(NSAID),具有较强的消炎、止痛和退热作用。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对环氧化酶-2(COX-2)有选择性抑制作用,较其它NSAID更具有安全性。 |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慎用,若出现消化道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加重肾脏失代偿。虚弱或衰竭病人,可能有肾、肝及心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慎用。使用本品和利尿剂的病人应补充足够的水,在治疗开始前监控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