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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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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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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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6 |
国药准字H2002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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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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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口服,成人常用量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可增至0.5g,每日两次。儿童: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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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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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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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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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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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口服,成人常用量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可增至0.5g,每日两次。儿童: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