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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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心圣双安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吡啶-3,5二羧酸-(1-甲基乙基)-(2-甲氧基乙基)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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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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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498 |
国药准字H20203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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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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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30-40mg,tid,连服2个月。偏头痛40mg/次,tid,12周为1疗程。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40-60mg/次,tid-qid,发病后第1在即可服用,连服2-3周。脑梗塞120mg/日,分3-4次服用,连服1个月。轻、中度高血压初始剂量为40-60mg/日,tid口服,最大剂量为240mg/日,分3-4次口服,连服1个月。突发性耳聋40-60mg/次,tid,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脑供血不足20-30mg/次,tid,连服6个月。脑血管病患者记忆力减退30-40mg/次,tid,连服3个月。针剂:8-12mg/日,静滴,以500ug/hr开始,若耐受良好,2hr后剂量为1mg/hr,随后2mg/hr。连续给药5-14日。 |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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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尼莫地平或心圣双安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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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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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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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嗜睡;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局部反应静脉炎(未经稀释的尼莫地平注射液采用外周血管输注时)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对实验室参数的影响可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以及γ-GT升高,血清尿素氮和/或肌酐升高。处方中含有25%(v/v)乙醇(1毫升药液含0.25毫升乙醇)、0.1%(w/v)聚维酮k30(1毫升药液含1毫克聚维酮k30)以及15%(v/v)聚乙二醇400(1毫升药液含0.15毫升聚乙二醇400),治疗时应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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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和颅内压明显升高时使用尼莫地平输液应慎重。 2.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3.从包装箱中取出尼莫地平输液后,应保存在25℃以下并避免日光直射。 4.严禁使用超过期的尼莫地平注射液。 5.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操作(驾驶)者注意事项理论上讲,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但应用心圣双安时,通常上述影响并不严重。 7.由于心圣双安含有一定量乙醇(25%v/v),不能与乙醇不相容的药物配伍。 8.由于尼莫地平可被聚氯乙烯所吸咐,应使用聚乙烯输液系统。 9.心圣双安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光。 10.与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速尿等)合用可引起肾功能减退,对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须注意检测肾功能。 |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