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心病(发作期)属痰热症,症见:咳嗽喘促,痰黄黏稠,或胸闷,心悸,发热,口唇发绀,便干,舌红,苔黄或黄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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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蜜炙)、石膏、鱼腥草、前胡、苦杏仁、浙贝母、葶苈子、桑白皮、枳壳、丹参、川芎、太子参、甘草。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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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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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Z20030098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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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心病(发作期)属痰热症,症见:咳嗽喘促,痰黄黏稠,或胸闷,心悸,发热,口唇发绀,便干,舌红,苔黄或黄腻等。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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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每次10g,一日3次,4周为一个疗程。 |
本品应通过喷雾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患者可采用间歇疗法或连续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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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沙丁胺醇用药过量会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 在持续吸入万托林?雾化溶液过程中,停用药物可使用药过量所产生的任何的体征得到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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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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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只有当用药后对孕妇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方可使用。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有关人类在妊娠早期应用沙丁胺醇的安全性的研究报道非常少见;但是,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它会对胎儿造成某些危害。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由乳汁分泌,故正在哺乳的母亲应慎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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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心病(发作期)属痰热症,症见:咳嗽喘促,痰黄黏稠,或胸闷,心悸,发热,口唇发绀,便干,舌红,苔黄或黄腻等。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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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理实验表明,本品对肾上腺素致肺水肿模型大鼠的肺水含量有一定降低作用;对注射异丙肾上腺素后的小鼠耐缺氧存活时间有一定延长作用;可延长二氧化硫引咳小鼠的咳嗽潜伏期,减少咳嗽次数;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 |
本药为选择性较强的β2-受体激动剂,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沙丁胺醇扩张支气管作用,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和心率增加作用随剂量平行上升,但前者加速度较后者快,其扩张支气管约为增加心率作用的8倍。对一般病人有4-6小时的缓解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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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必要时配合使用抗生素等综合治疗措施。运动员慎用。 |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