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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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哈西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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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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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06 |
国药准字H20173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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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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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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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2、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禁用; 3、溃疡性病变禁用; 4、痤疮、酒鼻禁用; 5、眼睑部禁用(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渗出性皮肤病。 |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与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出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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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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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本品用于孕妇的充足数据,对动物的研究证明有一定生殖毒性;但对人体的危险未知。因此,建议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应咨询医生。儿童用药:未见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老年用药:未见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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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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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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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 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