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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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哈西奈德。 |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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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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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06 |
国药准字H3402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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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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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涂患处,1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1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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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2、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禁用; 3、溃疡性病变禁用; 4、痤疮、酒鼻禁用; 5、眼睑部禁用(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渗出性皮肤病。 |
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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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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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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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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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 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不良反应。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