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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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其化学名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称:6-O-甲基红霉素分子式:C38H69NO13分子量:74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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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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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48 |
国药准字H2003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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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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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一次一片,一日两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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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临床研究中,成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肠不适,如恶心、消化不良、腹痛、呕吐和腹泻,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味觉异常和肝酶短暂升高。很少有报道称,克拉霉素造成肝功能异常,如肝酶升高,黄疸或无黄疸的肝细胞性和/或胆汁淤积性(药物性)肝炎,这种异常可能会很严重但经常是可逆转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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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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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儿童用药:建议使用克拉霉素干混悬剂老年用药: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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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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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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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及老年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如服药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对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1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 |
1. 过敏者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与某些药物存在相互作用,需遵医嘱;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