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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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其化学名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本品由桃金娘科桉属和芸香科桔属及松科松属植物的提取物所组成。主要成份为桉油精,柠檬烯及α-蒎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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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远大九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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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48 |
国药准字H2007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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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 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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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4岁至10岁儿童: 急性患者一次0.12g(1粒),一日3-4次; 慢性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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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不良反应轻微,偶有胃肠道不适及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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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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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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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 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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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试验结果表明,本品能使小鼠气管段分泌量增加,改善气管粘膜纤毛运动,促进呼吸道腺体的分泌作用,并使粘液移动速度增加,有助痰液排出。并能使豚鼠咳嗽潜伏期延长。文献显示本品具有抗炎作用,能通过减轻支气管粘膜肿胀面起到舒张支气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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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及老年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如服药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对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1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