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10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