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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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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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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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02 |
国药准字H2001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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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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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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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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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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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 妊娠期禁用格列美脲片。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通知她们的医生。 2.哺乳: 由于磺脲类衍生物,如格列美脲可从乳汁中排出,哺乳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别指导,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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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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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mg治疗的患者,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3次超过正常高限,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部分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本品与胰岛素受体结合及离解的速度较格列本脲为快,较少引起较重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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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