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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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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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白云山汤阴东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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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02 |
国药准字H4102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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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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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为100mg~150ng(4~6片)。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3~4片)。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2.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为50~150mg(2~6片),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50mg(2~6片),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8片)/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病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定;3.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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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其他变态反应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 8.胃或肠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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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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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 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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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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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mg治疗的患者,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3次超过正常高限,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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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