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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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美沙拉秦,其化学名为: 5-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7H7NO3 分子量: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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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Vifor AG Zweigniederlassung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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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323 |
注册证号H2014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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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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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口服,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每天二至三次,便后肛塞0.25~0.5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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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极少发生。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1.本品耐受性良好,主要不良反应为: (1)消化系统:偶见腹部不适,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及呕吐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个别患者可见头痛,头晕等; (3)过敏反应:如同水杨酸及其衍生物一样,本品所出现的过敏反应呈现非剂量依赖性。极少数患者可见过敏性红肿、药物热、支气管痉挛、外周性心包心肌炎、急性胰腺炎和间质性肾炎等。 (4)在用美沙拉秦治疗期间偶而会有肺泡炎出现,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全肠炎(pancolitis)。 (5)在一定条件下,一些与美沙拉秦有类似结构的药物可引起红癍狼疮样综合症,所以不排除美沙拉秦也有引起这种反应的可能性。 2.其他不良反应: (1)偶可观察到肌肉痛和关节痛; (2)活性组分的化学结构有可能引起正铁血红蛋白水平升高; (3)有报道在应用含有美沙拉秦的药物后,个别病例可见血液学改变,包括发育不全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偶有引起肝脏炎症(肝炎)的报道,罕见病例中有肝功能参数(转氨酶水平升高)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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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严格的指征下,妊娠前三个月才能使用本品。需要生育的妇女,在开始妊娠前,除非没有其他药物可用,应尽可能少的使用本品;如果个体情况允许,妊娠的最后2~4周应停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如确需服用,须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由于缺乏相应年龄段儿童的使用经验,建议幼儿和小儿不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用本品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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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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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美沙拉秦的体外实验表明其对一些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白三烯B4、C4)的生物合成和释放有抑制作用,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血小板激活因子的活性和抑制结肠粘膜脂肪酸氧化,来改善结肠粘膜炎症。对家兔溃疡性结肠炎口服给药亦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和良好的量效关系。 大鼠长期毒性实验表明,美沙拉秦低剂量(120mg/kg·d)和中剂量(240mg/kg·d)组对肝肾功能、血象、尿常规等均无明显影响;高剂量(360mg/kg·d)组尿蛋白有明显升高,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动物研究表明,美沙拉秦无致突变、致畸、致癌作用。小鼠急性毒性实验表明,腹腔注射LD50为743mg/kg,口服LD50为888.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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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需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的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1)使用本品应进行监测。 (2)在治疗期间,在医生的指导下,应注意血细胞计数和尿检查。一般情况下,在治疗开始14天,就经该进行这些检查。此后,每用药4周,应进行相应检查,这种检查应进行2~3次。如果未见异常,每3个月应进行1次血浆尿素氮(BUN)、血肌酐和尿沉渣等反映肾功能的检查。 (3)治疗期间,注意监测高铁血红蛋白值水平。 (4)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进行监测。 (5)包含硫酸酯酶的制剂过敏的患者,只有在医学监测下,才能使用本品。治疗中,如果出现不可耐受的反应,如急性腹痛、痉挛、发热、严重头痛以及皮肤红斑等,应立即停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