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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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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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东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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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55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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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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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如下: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7-9岁,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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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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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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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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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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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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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