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 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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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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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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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34 |
国药准字H37023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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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 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适用于治疗缺血性血管病,如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还适用于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脊髓末梢神经疾患等。对各种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失眠、肢体发麻、记忆力减退、耳鸣等症状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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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 |
口服。一次1-2片(50~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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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少数患者服后有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症状,但不严重,多为一过性,一般停药1~2天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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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 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故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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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 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适用于治疗缺血性血管病,如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还适用于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脊髓末梢神经疾患等。对各种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失眠、肢体发麻、记忆力减退、耳鸣等症状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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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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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