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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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毫升含樟脑0.15g,水合氯醛0.1g,丁香油0.015ml,乙醇适量 |
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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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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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45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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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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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以药棉蘸透药水,塞入龋齿洞内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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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心脏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2.间歇性血卟啉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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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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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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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绞痛,头痛,头晕,发热感等。偶有发生过敏性皮疹,荨麻疹者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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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挥发作用,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部位黏膜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