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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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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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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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49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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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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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 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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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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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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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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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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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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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