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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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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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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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17 |
国药准字H21023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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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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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1/10~3/2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3次;或50mg/kg(1/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1/10片/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3/50~1/10片/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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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视力模糊、光敏感等。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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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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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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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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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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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视力模糊、光敏感等。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