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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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每粒本品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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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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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17 |
国药准字H4602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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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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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1/10~3/2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3次;或50mg/kg(1/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1/10片/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3/50~1/10片/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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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视力模糊、光敏感等。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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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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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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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可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三者组成复方制剂能解热镇痛,减轻鼻塞,流涕及镇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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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视力模糊、光敏感等。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老年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0.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