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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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莫地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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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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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73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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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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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每次60~120mg(1~2片),一日二次。或遵医嘱。1.缺血性脑血管病:每次60mg,一日二次,连服一个月。2.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每次60mg,一日二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3.血管性头痛:每次60mg,一日二次,12周为一疗程。4.缺血性突发性耳聋:每次60mg,一日一次,五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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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禁用。应尽可能避免与其他钙拮抗剂或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不推荐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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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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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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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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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原有高血压者易发生)、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等症状。个别病人可出现震颤、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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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严重损害、严重心血管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并应定期随访检查。严重低血压病人(收缩压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