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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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莫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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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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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7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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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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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每次60~120mg(1~2片),一日二次。或遵医嘱。1.缺血性脑血管病:每次60mg,一日二次,连服一个月。2.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每次60mg,一日二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3.血管性头痛:每次60mg,一日二次,12周为一疗程。4.缺血性突发性耳聋:每次60mg,一日一次,五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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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禁用。应尽可能避免与其他钙拮抗剂或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不推荐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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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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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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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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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原有高血压者易发生)、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等症状。个别病人可出现震颤、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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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严重损害、严重心血管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并应定期随访检查。严重低血压病人(收缩压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