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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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莫地平。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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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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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73 |
国药准字Z2001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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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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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每次60~120mg(1~2片),一日二次。或遵医嘱。1.缺血性脑血管病:每次60mg,一日二次,连服一个月。2.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每次60mg,一日二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3.血管性头痛:每次60mg,一日二次,12周为一疗程。4.缺血性突发性耳聋:每次60mg,一日一次,五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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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禁用。应尽可能避免与其他钙拮抗剂或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不推荐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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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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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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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原有高血压者易发生)、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等症状。个别病人可出现震颤、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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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严重损害、严重心血管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并应定期随访检查。严重低血压病人(收缩压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