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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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分子式:C17H18N2O6 分子量:346.34。 |
本品主要成分是非诺贝特,其化学名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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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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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86 |
国药准字H1999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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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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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次0.25g,一日一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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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2%,而120mg/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 |
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胃肠道不适、嗳气或一过性血清转氨酶及血尿素氮升高;偶有口干、胃纳减退、大便次数增加、腹胀、皮疹、头痛、眩晕及疲乏;罕有肌炎、肌痛和明显的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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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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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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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 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