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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咳嗽胶囊

感冒咳嗽胶囊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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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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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咳嗽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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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胶囊
感冒咳嗽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淀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40

国药准字H42021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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