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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普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善普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处方药 非医保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100mg,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二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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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普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善普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善普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
主要成分

头孢泊肟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甲氧那明12.5mg、氨茶碱25mg、那可丁7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933

国药准字H109802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100mg,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二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效果更佳。干混悬剂: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包,每天2次。使用中,可根据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重症或效果不佳者,可增加用量,每次4包,每天2次服用。

15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每天三次,每次二粒,饭后服用。8~15岁,每天三次,每次一...

副作用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偶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但都能耐受,停药后自然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未满8岁儿童及婴幼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100mg,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二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

药理作用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1.药理作用:本复方含盐酸甲氧那明为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可松弛支气管平滑肌;那可丁为外周性止咳药;氨茶碱亦可松弛支气管平滑肌,还可减轻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马来酸氯苯那敏为H1受体阻断药,可对抗组胺H1型效应。 2.毒理研究: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慢性阻塞性肺病、肝病、青光眼、排尿困难者及高龄者需遵医嘱服用。  3.服药后出现皮疹、皮肤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或服药数次后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服药并去医院复诊。  4.小儿用药需在家长监督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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