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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D2果糖酸钙注射液

维D2果糖酸钙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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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缺乏维生素D所引起的钙质代谢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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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D2果糖酸钙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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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维D2果糖酸钙注射液
维D2果糖酸钙注射液
维C银翘片
维C银翘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维生素D2与有机钙剂的无菌白色半透明乳溶液。每1ml中含(Ca)0.5mg及维生素D20.125mg。 本品所含的辅料:注射油、吐温-80、司盘-85、硝酸苯汞。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750

国药准字Z200131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缺乏维生素D所引起的钙质代谢障碍。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肌内或皮下注射。成人:一次1~2ml。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小儿一日1ml,用前必须摇匀。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 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 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4.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 5.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用于缺乏维生素D所引起的钙质代谢障碍。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药理作用

1.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 2.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 3.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0万~60万单位,小儿每日20万~40万单位,数周或数月或致严重毒性反应)。 4.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 ①便秘、腹泄、烦燥、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 ②骨痛、肌涌、尿浑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率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 2.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者慎用(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 3.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脏对钙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 4.心室颤动者慎用。 5.长期大理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 6.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 7.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 8.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调整。 9.维生素D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 10.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D: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可引起钙质转多);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肾性佝偻病患者维生素D的需要量减少,婴儿可因此引起特发性高钙血症);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 11.服用含维生素D制剂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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