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山楂、麦芽、谷芽、乌梅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
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07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胃酸过多者慎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有微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