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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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山楂、麦芽、谷芽、乌梅等。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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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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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07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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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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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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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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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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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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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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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胃酸过多者慎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有微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