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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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山楂、麦芽、谷芽、乌梅等。 |
螺旋藻。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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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九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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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07 |
国药准字Z2008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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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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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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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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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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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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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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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胃酸过多者慎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有微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