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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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山楂、麦芽、谷芽、乌梅等。 |
大黄、蒺藜、功劳木、白芷、冰片、猪胆汁。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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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百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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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07 |
国药准字Z20080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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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痛,袪风消肿。用于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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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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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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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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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养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厌食,积滞引起的食欲减退,腹胀,嗳气,腹痛。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痛,袪风消肿。用于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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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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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胃酸过多者慎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有微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