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
当归、丹参、熟地黄、五灵脂(醋制)、山楂(炭)、川芎、肉桂、木香、益母草、青皮、白芍、干姜(制)、香附(醋制)、茺蔚子、延胡索、红花。辅料为:淀粉、薄膜包衣剂。 |
|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9 |
国药准字Z109831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缓解月经疼痛、经前综合症、月经不规律、经期不适。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
口服。一次8片,一日3次,临经时服用。 |
|
副作用 |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
孕妇禁用。月经先期量多者忌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缓解月经疼痛、经前综合症、月经不规律、经期不适。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 3.本药不宜与人参及其制剂同服。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