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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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拉坦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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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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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H2012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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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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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每日一次,每次一滴,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适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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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很常见有虹膜色素加深、眼睛刺激、睫毛变化等;常见有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短时点状角膜炎(大多数无症状),睑炎,眼痛等;偶可见眼睑水肿、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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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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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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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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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能引起色素组织改变,最常报道的改变是增加虹膜和眼睑的色素,增加眼睫毛的色素和生长,这些改变是永久的。 妊娠期、哺乳期,严重哮喘或眼睛发炎充血期间等患者禁用,儿童不推荐使用。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闭角型或先天性青光眼,色素沉着性青光眼以及假晶状体症的开角型青光眼。 本品与其他抗青光眼药物联合使用具有协同作用,所用其它滴眼药,应至少间隔5min滴用。 配戴角膜接触镜者应先摘掉镜片,滴入药物15min后才能戴上镜片。 如忘记用药,应在想起来时马上补用,以后仍按常规用药,不要下次点双倍剂量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