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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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鱼腥草素钠。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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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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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78 |
国药准字Z1098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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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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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0~90m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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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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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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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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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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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