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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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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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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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39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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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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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在早晨空腹1次服用。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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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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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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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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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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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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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