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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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制)、三七、续断、牡丹皮、当归、三棱(制)、川乌(制)、延胡索(醋制)、红花、郁金、地黄、五灵脂(制)、莪术(制)、青皮、香附(醋制)、蒲黄、防风、白芍(炒)、木香、乌药、柴胡、枳壳(炒)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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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中天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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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65 |
国药准字H20083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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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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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开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推荐剂量为:每周1次,1次7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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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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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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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在孕妇中做过研究,孕妇不宜使用。未在哺乳妇女中做过研究,不应用于这类病人。儿童用药:未在儿童中做过研究,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该品有年龄相关性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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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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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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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
和其它二磷酸盐一样,该品可能对上消化道粘膜产生局部刺激。 在服用该品的病人中,已报告的食管不良事件有食管炎、食管溃疡和食管糜烂,罕有食管狭窄或穿孔的报告。其中有些病例,因这些不良事件而需住院治疗。因此,医生应该警惕可能发生食管反应的任何症状和体征,应指导病人如果出现吞咽困难、吞咽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停用该品并就医。 在服用该品后躺卧、和/或不用一满杯水送服药物、和/或出现提示食管刺激的症状后仍继续服药的病人,发生严重食管不良反应的危险性较大。因此,提供病人详尽的用药指导,让其充分理解是很重要的(见[用法用量])。 尽管在广泛的临床试验中未观察到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危险性的增加,上市后却有极少量的报告,某些较为严重并伴有并发症。 因为该品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如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除外幽门成形术)的病人。 为了便于将该品送至胃部从而降低对食管的刺激,应指导病人用一满杯水吞服药物,并且在至少30分钟内及在当天第一次进食之前不要躺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