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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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牛黄、麝香、三七、蛇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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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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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40 |
国药准字Z3502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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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血瘀所致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痈疽疔疮,无名肿毒,跌打损伤及各种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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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口服,每次0.6克,8岁以下儿童每次0.15克~0.3克,每日2~3次;外用研末用冷开水或食醋少许调匀涂在患处,每日数次,常保持湿润,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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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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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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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血瘀所致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痈疽疔疮,无名肿毒,跌打损伤及各种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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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含钾药物同时使用;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 孕妇禁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期间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