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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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分子式:C15H18N2O分子量:242.32。 |
天麻、杜仲(盐制)、制草乌、附子(制)、独活、藁本、玄参、当归、地黄、川牛膝、槲寄生、羌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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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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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24 |
国药准字Z510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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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散风活血,舒筋止痛。用于脑卒中引起的筋脉掣痛,肢体麻木,行走不便,腰腿酸痛,头痛头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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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1-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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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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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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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散风活血,舒筋止痛。用于脑卒中引起的筋脉掣痛,肢体麻木,行走不便,腰腿酸痛,头痛头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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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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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儿童慎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阴虚火旺者慎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