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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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分子式:C15H18N2O分子量:242.32。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茴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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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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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24 |
国药准字H20023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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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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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1-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2g(2粒),一日0.6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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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1.长期服用者,有轻度白细胞,血小板和血色素的改变,但无显著性意义。 2.少数病人服药后主诉头昏,偶有兴奋,燥动,以嗜唾较多见,程度不重。 3.消化道症状稍多,主要表现为口干,厌食,便秘,但这些症状一般可在停药后消失。 4.可有轻度肝、肾功能损害,表现为尿肌酐升高,ALP、AKP的轻度增加,但均无统计学差异。 5.偶有全身皮疹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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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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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人,100mg(1粒),每日3次。70岁以下老人,200mg(2粒),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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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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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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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有明显肝功能异常者应当适当调整给药剂量。 2.肾功能不全者,代谢产物排泄减慢,至今尚无肯定影响体内过程的报道。 3.Huntington舞蹈病者,茴拉西坦将加重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