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II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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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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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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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208 |
国药准字H2010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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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II型糖尿病。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分散片不适用于I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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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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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2.1型糖尿病:3.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4.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5.应用咪康唑治疗者 |
本品活性成分为格列美脲,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用于治疗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格列美脲主要通过刺激胰岛细胞释放胰岛素发挥作用。如其它磺脲类药物,格列美脲刺激胰岛细胞释放胰岛素这一作用主要基于增加胰岛细胞对生理浓度葡萄糖的反应性。此外,格列美脲也有明显的胰腺以外的作用,这一作用也存在于其它的磺脲类药物。胰岛素释放:磺脲类药物通过关闭胰岛细胞膜ATP依赖性钾通道而调节胰岛素的分泌。关闭钾通道诱发细胞膜去极化,同时开放钙通道导致钙离子向细胞内流入增加,通过胞吐作用刺激胰岛素的释放。格列美脲以高交换速率同ATP依赖性钾通道相关的细胞膜蛋白结合,其结合部位不同于传统的磺脲类药物结合部位。胰腺外活性:胰腺外效应为改善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并减少肝脏对胰岛素的摄取,外周肌肉和脂肪组织摄取血液中的葡萄糖,是通过位于细胞膜的特异性转运蛋白,葡萄糖在这些组织中的转移限制了葡萄糖的利用速率。格列美脲快速增加肌肉和脂肪细胞胞浆膜活性葡萄糖转移分子的数量,从而刺激葡萄糖的摄取。格列美脲增加糖基磷脂酰肌醇特异性磷脂酸C的活性,这与在孤立的脂肪和肌肉细胞中药物诱导的脂肪和糖原的合成有关。格列美脲通过增加细胞内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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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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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妊娠期禁用格列美脲片。否则有伤害胎儿的危险。妊娠期病人必须改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通知她们的医生。2.哺乳:为了防止可能的母乳摄入和可能的儿童伤害,哺乳期妇女禁止服用格列美脲片。如有必要,患者必须改用胰岛素,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一项在30名儿科2型糖尿病患者(年龄为10-17岁)中评价格列美脲1mg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学、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实验显示平均AUC(0-last)、Cmax和t1/2与之前在成人观察到的结果相似。老年用药:没有特别指导,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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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II型糖尿病。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分散片不适用于I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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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瞳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不全性麻痹,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便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揭,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罕见的不良反应: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疱。其它磺脲粪药物,援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一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一肝一胆疾病:肝酶水平增高(AST,AL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鄯积性黄疽出现.中止治疗。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垒(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一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是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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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由于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肾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血糖不平衡:患者有下列任何情况,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可使血糖浓度受到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由于对治疗的反应减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指定为对某一些患者作为非常前期治疗而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实验室检查: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或空腹血糖水平)是评估降糖疗效较好的指标。自我监测血糖是非常有效的。—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在驾驶和/或操作机器时患者应警惕低血糖症状,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 |
1. 定期监测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2. 避免饮酒;3. 定期检查肾功能;4. 避免剧烈运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6.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