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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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本品系从人尿中提取经纯化制得的含多种有机酸和分子量小于6000D的多肽等组成的无菌水溶液。主要成份有马尿酸、苯乙酰谷氨酰胺和多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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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泰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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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国药准字H200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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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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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与化疗联合应用,每次300ml,每天1次,于化疗前7天开始给药,化疗的当天停用本品,共2~3周期。将尿多酸肽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按1:1稀释后静脉滴注(有条件的尽量用锁骨下静脉滴注),滴速以原药100ml/小时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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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身体极度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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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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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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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健康人尿中分离、提取和纯化的含有多种有机酸和多肽的静脉注射剂,其作用机制至今尚不清楚。目前临床研究结果(用药两周期)显示,本品与化疗联合使用对非小细胞肺癌和乳腺癌有一定疗效,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也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对患者治疗后一年、二年的随访结果显示,本品对患者中位生存期和生存率有提高的趋势,但无显著意义,需进一步的研究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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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
1.用药前应注意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2.采用深静脉给药如锁骨下置管滴注可明显减轻静脉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