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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分散片

氟康唑分散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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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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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氟康唑分散片
氟康唑分散片
硫酸阿巴卡韦片
硫酸阿巴卡韦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成分』硫酸阿巴卡韦abacavirsulfate(妊娠分级:C)『性状』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阿巴卡韦,其化学名称为:(1S,顺式)-4-[2-氨基-6-(环丙基氨基)-9H嘌呤-9-yl]-2-环戊烯-1-甲醇硫酸盐(2:1)。分子式:

生产企业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GlaxoWellcomeOperations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101

H201102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与其他抗爱滋病药物联合应用,治疗HIV感染的成年及3个月以上儿童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的推荐剂量为300mg(1片),每日2次。可在进食或不进食时服用。对于不宜服用片剂的病人,尚有口服溶液可供选择。 肾损害: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但晚期肾病患者应避免服用。 肝损害:阿巴卡韦主要经肝脏代谢。轻度肝脏受损患者不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肝脏受损患者,尚无服用本品的支持性资料,因此上述病人应避免使用。严重肝功能受损患者应禁止服用。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任何已知对阿巴卡韦过敏,或对阿巴卡韦片中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禁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病人。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充分的资料,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儿童。在上述病人群中,过敏反应很难鉴别。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人类妊娠期使用阿巴卡韦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已显示,阿巴卡韦及/或其相关的代谢产物是可以经胎盘传播的。大鼠试验中出现对正在发育的胚胎和胎儿的毒性,但家兔中没有出现同样的情况。上述毒性表现包括降低胎儿体重、胎儿水肿和骨骼改变/畸型,早期宫内死亡和死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哺乳:阿巴卡韦及其代谢产物能够分泌到哺乳大鼠的乳汁中。预期此药及其代谢产物也会被分泌到人乳中,但此结论尚未得到证实。尚无年龄小于3个月的婴儿应用阿巴卡韦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建议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母亲不要对她们的婴儿进行母乳喂养。 老人注意事项: 阿巴卡韦的药物动力学研究尚未在65岁以上的病人中进行。

成分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与其他抗爱滋病药物联合应用,治疗HIV感染的成年及3个月以上儿童患者。

药理作用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氟康唑引起的,但我们仍在此报告了在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氟康唑通常耐受良好。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观察到的、并与氟康唑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皮肤:皮疹。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某些患者,尤其是那些有严重基础病的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和其它对照药治疗时观察到肾功能和血液学检查结果的改变及肝功能异常(参见【注意事项】),但尚不明确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及与治疗药物的关系。肝胆系统:肝毒性,包括罕见的致死性肝毒性病例,碱性磷酸酶升高,胆红素升高和SGOT及SGPT升高。另外,本品上市后发生了下列不良事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眩晕、抽搐。皮肤:脱发、剥脱性皮肤病,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溶解性坏死。胃肠道症状:消化不良、呕吐。造血和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浮肿、瘙痒)。肝胆系统:肝衰竭、药物性肝炎、肝细胞坏死、黄疸。代谢/营养: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钾血症。其他感官:味觉异常。

本品是一新的碳环2-脱氧鸟苷核苷类药物,其口服生物利用度高,易渗入中枢神经系统。与其他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一样,它是一个无活性的前药,在体内经4个步骤代谢成为具活性的三磷酸酯,并通过以下2条途径发挥抑制人免疫缺陷病毒(HIV)逆转录酶的作用: ①竞争性地抑制2-脱氧乌苷三磷酸酯(dGTP)(DNA合成片段之一)结合进入核酸链。 ②通过阻止新碱基的加入而有效地终止DNA链的合成。

注意事项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本品应由对治疗HIV感染有经验的医师开具处方。过敏反应在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巴卡韦的研究对象约有3%出现过过敏反应,一些病例中该反应是危及生命的,尽管采取了谨慎措施,仍引起了致命后果。过敏反应表明为出现多器官受累的症状。绝大部分过敏反应表现为发热和/或皮疹,其它常见的过敏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包括: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痛,嗜睡和不适。过敏反应症状通常发生于接受阿巴卡韦治疗过程的前6周内,也可发生于治疗过程的任何时间。应对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病人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特别在最初的2个月,每两周会诊一次。同时接受阿巴卡韦和其它已知产生皮肤毒性的药物(如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时,需特别留意。因为很难区别皮疹是因其它药物引起的还是阿巴卡韦过敏所致。如果治疗时病人诊断为过敏反应,必须立即停用阿巴卡韦。因过敏反应而停用本品的病人,切勿再次使用本品。在出现一次过敏反应后重新开始使用本品会使症状在数小时内快速重现。过敏反应的复发通常比首次出现时更为严重,并且可能危及生命或致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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