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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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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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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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H3702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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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缓解率可达50%以上。对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也有一定疗效。常与长春碱、泼尼松、阿糖胞苷、巯嘌呤、甲氨蝶呤等合用,以提高疗效和减少耐药性的发生。长春新碱应在天门冬酰胺酶之前给药,如先给本品就会损害肝对长春新碱的清除。临床尚可利用本品的兔疫抑制作用治疗皮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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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一般静注或静滴,每次40~200U/kg,每日或隔日1次,根据耐受程度逐渐增至1000U/kg。静注以20~40m1生理盐水稀释,静滴以5%葡萄糖溶液500ml稀释,10~20次为一程。肌注:剂量同静注,用5~10ml生理盐水溶解。当与泼尼松和长春新碱联合应用治疗儿童急性淋性白血病时,可每日静滴1000U/kg,在使用泼尼松和长春新碱后给予,即从治疗后的第22天开始,连续10d。如先于上述药物给予或同时给予,会增强不良反应。肌注:在与泼尼松和长春新碱联合用药时,每次6000U/㎡从第4天始每3d给予1次,共9次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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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怀孕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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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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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缓解率可达50%以上。对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也有一定疗效。常与长春碱、泼尼松、阿糖胞苷、巯嘌呤、甲氨蝶呤等合用,以提高疗效和减少耐药性的发生。长春新碱应在天门冬酰胺酶之前给药,如先给本品就会损害肝对长春新碱的清除。临床尚可利用本品的兔疫抑制作用治疗皮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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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某些肿瘤细胞(如淋性白其病细胞)缺乏门冬酰胺合成酶,因此不能自身合成生长必需的门冬酰胺,必须依赖宿主供给。本品能将门冬酰胺催化分解成门冬氨酸和氨,故能使这些肿瘤细胞缺乏门冬酰胺,从而干扰其蛋白质合成,起抑制细胞生长作用。本品可能对G1期细胞具特异性。最初认为有无门冬酰胺合成酶是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间特有的生化差别。但目前发现多种正常细胞对门冬酰胺酶也是敏感的。此外,人白血病细胞中亦有含有门冬酰胺合成酶的细胞株,能较快地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用于肿瘤治疗时,不宜单独使用,亦不宜作维持治疗用,而应该与其他抗癌药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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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肝肾疾病患者、骨髓机能抑制者、合并感染者和水痘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