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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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主要成份:主要活性成分为去甲斑蝥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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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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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H20052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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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和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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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1、静脉注射。取本品,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次10~30mg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时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入。 2、肝动脉插管。取本品,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一日2次。1个月为一个疗程,一般持续2~3个疗程。, 3、瘤内注射。取本品,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每周1次,4次为一个疗程,可持续4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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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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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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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和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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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体外试验,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或抑制作用。体内试验,对小鼠艾氏腹水癌、肉瘤-180及肝癌实体型有一定的抑制效力,可提高腹水肝癌H22小鼠癌细胞线粒体的呼吸控制率及溶酶体酶活性,干扰癌细分裂,阻断于M期,并影响其周期运行速度。本品可使癌细胞骨架破坏(微丝、微管),影响癌细胞超微结构,导致线粒体,微绒毛及质膜损伤等。能抑制癌细胞DNA合成,但对正常骨髓细胞不抑制,并能升高白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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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1.静脉给药时,注意避免药液漏出血管壁外。 2.溜内注射时,防止药液溢出瘤体外。 3.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出现体温增高、使用高剂量应注意体温的改变。若体温升高,可对症处理。 4.对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较高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