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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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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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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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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鲨肝醇片
鲨肝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化学名称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为C17H20N2O2,分子量为284.36。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生产企业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708

国药准字H200232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用法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副作用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成分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药理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注意事项

1.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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