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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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延胡索(醋灸),赤芍,香附(醋灸),白术(麸炒),大枣,甘草。辅料为糊精、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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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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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9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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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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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4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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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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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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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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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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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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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