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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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牡丹皮、黄柏、地骨皮、生地黄、白芍、枸杞子、女贞子、墨旱莲、茜草、地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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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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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1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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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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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月经干净后服用14天,连续服用两个月经周期。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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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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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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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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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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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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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暴崩下血者非本品使用范围。2.因肿瘤,节育器,外伤及全身性出血性疾病所致的子宫异常出血非本品使用范围。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