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磺酸溴隐亭片
Gedeon Richter Plc.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泌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2.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3.高泌乳素瘤:垂体小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前抑制腺瘤生长或减少腺瘤的体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4.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5.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来抑制乳腺充血、肿胀,从而可预防产后乳腺炎。6.良性乳腺疾病:缓和或减轻经前综合症及乳腺结节(或囊性)乳腺疾病相关性乳腺疼痛。7.神经系统疾病:用于各期自发性和脑炎后所致帕金森病的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物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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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溴隐亭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0.1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硬脂酸镁、乙醇、羧甲基淀粉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钛白粉、滑石粉、川蜡、聚乙二醇6000、吐温-80、聚丙烯酸树脂II号、色素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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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Gedeon Richter Plc.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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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10116 |
国药准字H2009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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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泌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2.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3.高泌乳素瘤:垂体小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前抑制腺瘤生长或减少腺瘤的体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4.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5.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来抑制乳腺充血、肿胀,从而可预防产后乳腺炎。6.良性乳腺疾病:缓和或减轻经前综合症及乳腺结节(或囊性)乳腺疾病相关性乳腺疼痛。7.神经系统疾病:用于各期自发性和脑炎后所致帕金森病的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物联合使用。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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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在用餐中服用。1.月经周期不正常及不孕症:根据需要一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 |
口服,从每次月经来潮的第5日开始服药,每日1片,连服22日,不能间断、遗漏,服完后等月经来潮的第5日,再继续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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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许多患者服药后头几天可能会发生恶心、呕吐、头痛、眩晕或疲劳,但不需要停药。在服用甲磺酸溴隐亭之前1小时服用某些止吐药如乘晕宁、吐来抗、胃复安等可抑制恶心头晕。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者、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并糖尿并高脂血并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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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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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孕妇使用本品应考虑用药的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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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泌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2.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3.高泌乳素瘤:垂体小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前抑制腺瘤生长或减少腺瘤的体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4.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5.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来抑制乳腺充血、肿胀,从而可预防产后乳腺炎。6.良性乳腺疾病:缓和或减轻经前综合症及乳腺结节(或囊性)乳腺疾病相关性乳腺疼痛。7.神经系统疾病:用于各期自发性和脑炎后所致帕金森病的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物联合使用。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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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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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生育能力可能恢复,因此应建议不希望怀孕的育龄妇女采取可靠的(非激素)避孕措施。而想要怀孕 的育龄妇女在已证实怀孕后则应即刻终止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停药后流产发生率未见提高,甲磺酸溴隐亭片对早期妊娠(8周之内)无副作用。垂体腺瘤患者停服 甲磺酸溴隐亭片后怀孕时,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密切监测,并且有必要定期进行视野检查。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并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