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15岁以下儿童,以缓解视疲劳和慢性结膜炎或伴有结膜充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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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牛磺酸100毫克、氨基己酸100毫克、门冬氨酸15.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0毫克,辅料为: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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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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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2 |
国药准字Z2202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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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15岁以下儿童,以缓解视疲劳和慢性结膜炎或伴有结膜充血者。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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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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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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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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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15岁以下儿童,以缓解视疲劳和慢性结膜炎或伴有结膜充血者。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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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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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儿童眼用,切勿内服。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