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本固定的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详见用法用量项)。本品适用于单一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的病人。也可用于两个单药相应剂量联合使用的替代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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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贝那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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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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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04 |
注册证号H201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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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本固定的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详见用法用量项)。本品适用于单一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的病人。也可用于两个单药相应剂量联合使用的替代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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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治疗高血压推荐剂量为10/12.5mg,每天一次。对于单独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盐酸贝那普利)血压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可改用为本品每天一次,可以达到更大幅度的血压下降。对于使用氢氯噻嗪或其他噻嗪类利尿剂血压下降不充分的患者,改用为本品可以达到更大幅度的血压下降。接受氢氯噻嗪25mg(或50mg)每天一次的患者在使用本品之前,应该至少停用利尿剂3天。使用后根据需要调整剂量。本品可以替代盐酸贝那普利和氢氯噻嗪的联合治疗方案。肌酐消除率>30ml/min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对于需要使用利尿剂的严重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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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贝那普利、氢氯噻嗪或本品中任一辅料过敏。已知对其他ACE抑制剂或对其他磺胺类衍生物过敏。在以前的ACE抑制剂治疗过程中有血管性水肿病史。无尿症、严重肾衰竭(肌酸酐清除率顽固性低钾血症、低钠血症和症状性高尿酸血症。妊娠(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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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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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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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本固定的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详见用法用量项)。本品适用于单一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的病人。也可用于两个单药相应剂量联合使用的替代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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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报告的不良反应与使用贝那普利或氢氯噻嗪报告的不良反应相似;这些不良反应通常为轻度的和一过性的。心血管系统:常见:心悸,体位性低血压。少见:症状性低血压,胸痛。胃肠道:常见:非特异性胃肠功能紊乱。少见:腹泻、便秘、恶心、呕吐、腹痛。皮肤:常见:皮疹、发红、搔痒和光过敏。泌尿生殖系统:常见:尿频。少见:低钾血症、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停药恢复)。这种变化多发生在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注意事项”)。罕见:低钠血症。代谢影响:少见:血尿酸水平升高。呼吸道:常见:咳嗽、呼吸道症状。中枢神经系统:常见:头疼、头晕、疲劳。少见:瞌睡、失眠、神经紧张、眩晕、焦虑、感觉异常。感觉器官:罕见:耳鸣和味觉障碍。过敏和免疫反应:少见:血管性水肿、颜面和口唇水肿(见“注意事项:过敏样和相关反应”)。骨骼肌肉系统:少见:关节痛、关节炎、肌痛、肌肉骨骼疼痛。实验室研究:在使用本品20/25mg或更高的剂量时可以观察到患者出现轻度的BUN和血清肌酐的增高,停药后恢复。(参见“注意事项”)。在一些研究中发现血清钾的轻度下降,只有0.2%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低钾血症(比正常值下降0.5mmol/L以上)。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还报道了下面的一些不良反应:低钠血症、血尿酸升高和血红蛋白下降。由于贝那普利单独治疗和/或其他ACE抑制剂更多的上市后经验,增加了以下的不良反应:少见:心绞痛、心律不齐、肝炎(主要胆汁郁积性)、淤胆性黄疸(参见“注意事项:肝衰竭”)、天疱疮。罕见:心肌梗塞、胰腺炎、肾功能损伤、血小板减少(参见“注意事项: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溶血性贫血。氢氯噻嗪在临床上使用很多年,有时使用的剂量要超过在本品中的量。下面所列为单独使用包括氢氯噻嗪在内的噻嗪类利尿剂的不良反应:电解质和代谢紊乱:参见“注意事项”。其他:常见:荨麻疹和其他形式的皮疹、厌食、轻度恶心和呕吐,体位性低血压(酒精、麻醉剂或镇静剂可加重此症状),阳痿。少见:光敏感、腹痛、便秘、腹泻和胃肠道不适,肝内淤胆或黄疸、心律不齐、头疼、头晕或轻微头疼、睡眠障碍、抑郁、感觉异常,视觉障碍,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几周,以及血小板减少症,有时伴随紫癜。罕见:坏死性脉管炎、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皮肤红斑狼疮样反应、皮肤红斑狼疮再激活、胰腺炎、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超敏反应,呼吸困难,包括肺炎和肺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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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过敏样和相关反应:可能由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影响类花生酸和多肽的代谢,包括内源性缓激肽的代谢,因此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的患者可能会发生多种不良反应,一些可能是严重的。血管性水肿:有报道,在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的患者中出现颜面、唇、舌、声门和喉部血管性水肿。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必须立刻停止使用本品,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和监护,直至体征和症状完全消退。如果肿胀只局限于脸部和唇部,则症状通常可不经治疗或在给予抗组胺药物治疗后消退。喉头血管性水肿可能是致命的。当累及舌头、声门或喉头时,需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