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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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姜厚朴、炒白芍。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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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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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90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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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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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小蜜丸一次9g;大蜜丸一次1丸。—日1-2次。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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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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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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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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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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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